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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采煤机械厂东侧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来源:    时间:2019-10-09 15:10:4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委托,上格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19729日至201981对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采煤机械厂东侧地块(以下简称场地)进行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场地的规划用地类型为商住混合用地。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调查(现场采样),详细分析了场地所在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的种类与来源,在调查信息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本次场地环境调查的结论如下:

1场地历史主要为工业用地。1992年前,场地为地;19922019场地作为工业用地使用,主要历史存在的企业有无锡市太湖铁塔制造有限公司(2002~2018年)和无锡新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992~2019年)2019年场地内进行建筑物的拆除,在现场踏勘和第二阶段的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现场工作期间,只有场地北部入口及场地西南部堆放建筑材料的区域存在临时工棚

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对所收集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场地的历史存在企业生产及搬迁、场地东南部长期堆放的垃圾可能影响场地的土壤地下水环境。为确定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了第二阶段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工作。调查按照土地历史的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布点、采样及分析。

2)本次调查场地内共布设了14个土壤采样点,场地外1个土壤采样点(参照点),共采集了50个不同位置和深度的土壤样品(包括5个平行样),分析参数包括7项重金属(镉、铅、六价铬、铜、镍、汞、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总石油烃pH

分析测试的7种重金属均有检出,且所有检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除萘、二苯并(a,h)蒽以外)和总石油烃有检出,且所有检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3此次场地调查阶段布设了6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7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地下水平行样)进行实验室分析,分析参数包括13重金属(砷、铍、镉、钴、铜、铅、汞、镍、锌、银、锑、铊、硒)、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

分析检测的13项重金属中,锑、砷、钴、铜、镍、硒、锌、汞有检出,检出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1,2-二氯丙烷在地下水样品MW-5中有检出3.9µg/L),检出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60µg/L)。

半挥发性有机物萘在地下水样品MW-2中有检出11.4µg/L),检出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600µg/L

其他在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检测项目在所有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未检出。

本地块拟用作商住用地(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用地单位开发建设必须符合用地性质及规划要求,合理布局。本项目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工业地块,地块内具体建设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综上所述,本项目场地环境调查结果显示,土壤和地下水所有分析项目的检出结果均符合所选筛选值标准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在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即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的前提下,本次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开发建设要求

 

无锡采煤机械厂东侧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docx